住建厅:关于暂停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工作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住建厅”)就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江西住建云·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系统”暂停运行:即日起,“江西住建云·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系统”将暂停运行。这意味着,在此期间,系统将无法进行信用信息的录入、更新和评价等工作。
政策背景与现状 改革:江西省住建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赣建招〔2023〕12号)明确:取消信用分:不再将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的评分作为评标依据。
信用考核: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劝阻、制止、报告”职责的物业服务企业,责令改正,并将相关履职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考核,作为企业项目评先评优、评级评星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江西省住建厅合理低价评标法
江西省住建厅在工程施工招投标中采用的合理低价评标法,是《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明确的一种评标办法。具体规定如下:适用范围:该办法规定,合理低价法主要适用于最高投标限价在2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以及800万元以下的专业工程项目。
在江西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中,随机抽取让利系数β是从0.970~0.940等7个系数中随机抽取一个。具体解释如下:让利系数的定义:在合理低价法评标过程中,随机抽取让利系数是确定中标价格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个系数用于调整投标人的报价,以选出既符合技术要求又价格合理的中标人。
最低价中标法,即所有投标人中报价最低者中标的选择机制。其本质功能是解决工程预算失控,保证业主向承包商支付最低的价格而承包商向业主提供最为满意的工程。从国际实践来看,最低价中标法在应用初期也曾暴露出低价低质、“胡子工程”等问题,但随着配套保证措施的实施,这一方法仍然历经百年而不衰。
住建厅: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1、住建厅规定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近日,江西省住建厅下发通知,对工程领域保证金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缴纳比例与上限:投标保证金缴纳比例不得超过工程招标控制价(或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2、为规范工程保证金管理,减轻企业负担,江西省住建厅明确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的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并规定了保证金缴纳和退还的标准。投标保证金缴纳比例不得超过工程招标控制价或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3、建设部2001年6月1日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2013年修正)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89号令,住建部2018年修正)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5、投标保证金最多是八十万,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6、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投标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采用这两种办法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确保了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设机构
1、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部设有多个职能处室,确保其高效运作。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如文书处理、会议安排、信息安全与保密,以及信访和政务公开等工作,并指导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2、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领导团队由张勇同志担任党组书记、厅长,他全面负责厅党组及厅行政管理工作。欧阳泉华同志作为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他的职责涵盖了直属机关党委、村镇规划建设、计划财务审计、招商引资、机关后勤、包扶贫困村、宣传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重要领域。
3、江西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成立于1993年,系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定编10人,在编10人。现内设综合科和业务科,有主任1名、副主任2名,综合科4人,业务科3人。其中聘任副科长2名。
4、江西住建局主要负责管理以下事务:住房保障政策与规划: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建局)负责拟订全省廉租住房的规划及相关政策,确保低收入家庭能够获得适宜的住房条件。同时,该部门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省有关廉租住房资金的安排,并监督市、县组织实施,以保障住房保障政策的落地执行。
该地宣布启用新版二建电子证照!旧版作废!
电子证照启用与旧版作废:根据《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的要求,自2024年1月20日起,江西省将全面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注册证书将作废,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对于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换证,将由“江西住建云”平台统一更换成新版的电子证照。
新版电子证照启用 启用时间:自2023年11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作废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起,北京市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注册证书将作废。持证人和所在注册企业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应提供新版电子证照。
自2024年1月20日起,江西全面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证照,旧版作废。以下是关于此通知的详细解读:新版电子证照的启用时间 启用时间: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通知,自2024年1月20日起,全面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证照。
江西省住建厅发文关于桥梁和建筑结构监测规范标准
1、这些规范标准通常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适用性,能够确保监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的监测机构或专家,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和建议。综上所述,虽然江西省住建厅并未直接发文关于桥梁和建筑结构监测的规范标准,但可以通过参考国家或其他相关部门发布的规范标准以及专业的监测机构或专家的建议来开展相关工作。
2、内容:规定了桥梁结构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设计原则、安装与调试等方面的内容,为上海市桥梁结构健康监测提供了技术依据。
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与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与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982-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1.8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4、制订或起草单位:河南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高管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9月29日 内容概述:该规范规定了公路混凝土梁式桥长期监测和预警的技术要求,包括监测内容、预警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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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甘肃最新的防疫政策1、甘肃出入最新规定:对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建议非必要不离开甘肃,如确需离开,需严格遵守当地的防疫政策和出行要求。对于低风险地区人员:虽然可以出行,但仍需关注目的地的防疫政策,并做好个人防护,如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